一、采购单位: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CLF0120GZ07QY20
三、采购项目名称: 永和园1、2号楼办公用房续租
四、采购预算金额(元):6036304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成立至今已建设6个研发平台,现已启动了45个自立产业化项目。目前在租的中新知识城凤凰三路8号永和园1、2号楼,合同将于2020年8月底到期,现计划继续租赁原场地。
研究院属于中新合作项目,遵照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下达的《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拨付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建设费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开知办发〔2019〕17号)》的文件指示,目前我院长期在永和园办公,且实验室设施均安放在永和园中,不宜更换办公场地。
现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永和园1、2号楼办公用房续租项目的承办商。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研究院属于中新合作项目,遵照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下达的文件指示及目前我院长期在永和园办公,且实验室设施均安放在永和园中,为保证场地的延续性,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继续租赁办公场所。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摇田河大街79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钟均明 工作单位:广州市华侨建设开发公司 职称:工程师
意见:为确保申请单位工作的延续性,减少搬迁费用,提高办公效率,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继续租赁办公场所,以尽快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2.专家2姓名:李志斌 工作单位: 广州市第四装修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考虑到申请单位工作的延续性,既能减少搬迁费用又能提高办公效率,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继续租赁办公场所。
3.专家3姓名:章向强 工作单位: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为确保申请单位工作的延续性,减少搬迁费用,提高办公效率,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继续租赁办公场所,以尽快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4. 专家4姓名:甘焕英 工作单位:暨南大学 职称:助理研究员
意见:该项目是永和园1、2号办公用房续租,该租用单位为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理论上是2020年8月底到期,鉴于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现已启动数十个自立产业化项目,并设6个研发平台,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减少搬迁费用,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租赁高新开发区办公场地。并此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5. 专家4姓名:伍学良 工作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职称:助理研究员
意见:为确保申请单位工作的延续性,减少搬迁费用,提高办公效率,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继续租赁办公场所,以尽快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为确保申请单位工作的延续性,减少搬迁费用,提高办公效率,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继续租赁办公场所,以尽快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专家小组经讨论,一致同意该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广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供应商。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止。
公示网址:http://www.chinapsp.cn/notice_content.html?itemid=903e0a75-48d5-45cd-9695-08d8335adfc9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三路8号
联系人:黄子腾
联系电话:020-6626209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0-87651688-179
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
2020年 7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