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人才十条2.0新入户奖励补贴
来了!!!
最高5万!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
即可申请
速看!
(注:以申报指南细则为准)
适用对象
入户本区且属于首次入户广州市并在本区企业或从事科技创新及服务的各类机构工作的人才。其中,从事科技创新及服务的各类机构工作的人才是指在与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共建协议的重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工作且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
相关待遇
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万元;
硕士研究生,3万元;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万元。
基本条件
1.2017年5月17日后入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2.入户后在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且申请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该单位;
3.年龄要求: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不超过45周岁;
(3)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
(4)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5)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时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
相关说明
存在以下情形不得申请:
1.申请人工作单位经营范围中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人力资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除外);
2.社会保险费存在补缴、代缴情况;
3.申请人入户本区3年以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研究院行政服务部
李俏萌
020-66265506
素材来源: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上办理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