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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题项目现已开始申报

发布日期:2020-05-15

2020~202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题现已开始申报工作,本次共有六大专题,请符合要求的各项目团队积极参与。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依法在广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基础和合作渠道,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鼓励省级(含)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依托单位牵头申报。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支持范围:

1、科学研究合作项目:支持广东省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牵头,与国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机构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现代工程技术等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联合开展前沿理论、科学方法、技术实验等方面的合作研究项目。

2、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支持广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联合国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联合研发、技术示范和技术转移合作项目。重点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现代工程技术,重点关注我省“双十产业集群”发展。

资助:

1、科学研究合作项目:择优予以事前立项资助,每项资助 50 万元;

2、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择优予以事前立项资助,每项最高资助 100 万元。


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

支持范围:支持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为期3个月、6 个月或 12个月的学术交流与工作。

资助:资助交流期限和金额分别为:3 个月 3.6 万元/人、6 个月 6 万元/人或 12 个月 12万元/人。


广大青年科研人员赴海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

支持范围:支持广东省内青年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国际高水平科研项目,在海外进行为期 3 个月、6 个月或 12 个月的学术交流与工作。

资助:资助交流期限和金额分别为:3 个月 3.6 万元/人、6 个月 6 万元/人或 12 个月 12万元/人。


“海外名师”项目

支持范围:组织实施2020~2021 年度“海外名师”项目,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把海外名师、名家、名医、名匠、名人“请进来”,来粤短期开展科技、教育、人文、医疗卫生、艺术、管理等方面的实质性交流合作。

资助:本项目立项数不超过 400 项,实行定额资助,每个项目资助2 万元。同一法人单位资助项目不超过 60 个。


高水平国际合作学术交流项目

支持范围:支持广东省创新主体牵头联合境外机构或国际组织开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学术交流目。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为医疗与公共卫生、信息技术、创新治理。

资助:在境外举办的项目,每项资助 30 万元;在境内举办的项目,每项资助 20 万元。


二: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专题一~四、专题六

2020年5月9日~8月7日17:00

专题五(“海外名师”项目)

2020年5月12日~6月19日17: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研究院创新发展部

曹雪鸿

caoxh@ssijri.com


原文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2990913.html